威廉·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1897-1962)是美國現代最重要的小說家
之一。他出生在南方一個沒落的莊園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戰時,他參加過加拿大
皇家空軍。復員后,上了一年大學,以后做過各種工作,同時業余從事寫作。他最
早的兩本小說是當時流行的文學潮流影響下的作品,本身沒有太多的特點。從第三
部小說《沙多里斯》(1929)開始,才形成自己獨特的題材與風格,即不斷寫“家
鄉的那塊郵票般大小的地方”①,終于“創造出一個自己的天地”②。這個天地就
是他所虛構的位于密西西比州北部的約克納帕塔法縣,這個縣的中心是杰弗生鎮。
福克納后來的作品,除了少數幾部之外,都以這個縣和杰弗生鎮為背景。福克納的
這套“約克納帕塔法世系”由十五部長篇和幾十個短篇小說組成。書中的主線是若
干個家族的興衰榮辱。這里有康普生等莊園主世家,有斯諾普斯這樣的暴發戶,有
本德侖這樣的窮白人農戶。另外,還有各式各樣的黑人、印第安人以及白人商人、
牧師、律師、醫生、軍人、婦女等等。據統計,福克納筆下有名有姓的人物一共有
六百個,其中較為飽滿完整的有一百多個。這些長、短篇小說本身是獨立的,但彼
此又多少有些銜接、聯帶關系。主要人物也在各書中穿插出現。在這套“世系”中,
福克納對兩百年來美國的南方社會作了寫照。南方社會的變遷,各階級、階層人物
社會地位的浮沉升降,各種類型人物精神面貌的變化,都可以從福克納筆下見到映
影——當然,不一定是十分客觀的映影。
①②福克納語,見《福克納評論集》第274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0年。)
但福克納絕不僅僅是一個描繪地方色彩的鄉土作家。他更關心的是祖先的罪惡
給后代留下的歷史負擔問題,機械、金錢文明對人性的摧殘問題,現代西方社會中
人的異化問題,現代西方人與人之間的疏遠與難以溝通的問題,精神上的得救與凈
化問題。他的作品象手術刀似的狠狠刺向南方的痼疾——不是政治、經濟上的而是
精神、心理狀態上的痼疾。在觸及最敏感、最忌諱的問題上他可以說是敢于“刺刀
見紅”。他書中所發出的痛苦的吶喊引起人們靈魂的震顫,撥動了人們最不想觸動
的心弦。福克納所接觸的都是西方現代社會中每一個敏感的知識分子所面臨的重大
問題,不解決這些問題人們便不能心安理得地生活下去。有人認為,他的作品在深
刻性與精神氣質上,有與《圣經·舊約》、古希臘悲劇和莎士比亞悲劇相通之處。
作者本人處在資本主義沒落時期,他書中寫的是南方種植園世家飄零子弟的精神
苦悶,書中人物的這種苦悶與作者所處的歷史環境中一般敏感的知識分子的苦悶,
本質上是共同的。正因如此,福克納被認為是一個表現了“時代精神”的重要作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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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928年4月8日,因為據《圣經》說耶穌是三十三歲時被處死并復活的
一樣,因為固然他給搶走的數目不僅僅是三千元,而是近七千元之多,可他卻有苦
難言、沒法跟任何人說,由于他被搶走的七千元而不是僅僅三千元,但他不但不
能聽到他人—固然是那些跟他一樣霉運的姐姐不規矩連外甥女也不規矩的漢子
說一句公道話,他人的憐憫他倒并不需要—并且,甚至都沒法上警察
局去報案;因為他落空了不屬于他四千元,連那屬于他三千元他也要不回來
那四千元不僅是外甥女的合法產業,以前十六年她母親寄來的贍養費的一
部門,而且從法律上說,根蒂不存在作為監護人和奉求管理人,為了滿足保
證人的請求,每年都要向地區平衡法院遞交一份年度報告,這些述說里他早就
正式宣稱這些錢已經用去了是以他給搶走的不僅有他淹沒的不義之財,而且也有
坐吃山空節余上去的錢,再說搶走他錢的竟然就是受害者;被搶走的不只
有他冒了蹲監獄的危險弄到手的四千元,而且另有他自我禁止、自我就義、將近二
十年來一角兩角地省下來的三千元,更何況搶劫者不僅是受害者,而且還是一
個毛丫頭,一下子抄去了成本,沒有打算,也并非預謀,撬抽屜的時辰
甚至都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錢,也不在乎里面有多少錢,現在甚至都沒法到警員
哪里去請求幫助;一向是對警察很尊重的素來不去麻煩他多年來老老實實
地交納稅款,使他過著一種寄生的虐待狂的怠惰生涯;不僅如斯,也不敢自
己去追捕那個密斯、生怕萬一抓住了會一五一十把事務都說出來,是以他惟
一的前程就是做一個自我勸慰的夢,事務發生后的兩年、三年甚至四年里,本
應早把這件事置之腦后了可是時常午夜在床上輾轉反側,盜汗不已;夢見自
己猛古丁地捉住了暗地中跳出來撲在身上,乘她還沒把所有的錢都花
掉,不給她開口談話的時機就立時把她殺了小昆丁取走了錢,昏黑中順著那
條水落管子爬下來,跟一個攤販逃跑了而這個攤販是犯過重婚罪被判過刑的從
此,泥牛入海,無論她干的什么謀生,反正不會坐了一輛鍍鉻的梅塞德斯”
牌汽車回來;無論她拍了怎么樣的照片,反正上面不會有參謀都的將軍。
這就是康普生一家的故事。尚有一些不是康普生家的人。黑人:
T.P. 孟菲斯城比爾街上溜溜達達,穿的芝加哥和紐約血汗工場的
老板們特地為他這號人制作的標致、嬌艷、庸俗、咄咄逼人的衣服。
弗洛尼 嫁給了一個在火車臥車里當差的待者,搬到圣路易去住了開初又
搬回到孟菲斯。把母親接來在這里安了家,由于她母親無論如何不愿搬到更遠的
地方去。
勒斯特 一個十四歲的小伙子。不僅能夠把一個年紀是兩倍、個頭是三
倍的白癡照顧好,保障他保險,而且還能不斷地給他解悶。